我市举办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
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市工商局、市消委会联合在市华侨城广场举办大型纪念活动,开展社会宣传,接受消费投诉和咨询。工商、质监、卫生等25个市消委会成员单位代表以及60家知名公共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纪念活动。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康出席活动并作讲话。
纪念活动由市消委会秘书长廖党主持。市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梁其敏总结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,部署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任务。市工商局副局长、市消委会会长劳业贵宣读《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活动方案》,在各行业推行承诺违法失信退出机制,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,促进经济发展。
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康充分肯定了我市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,就如何做好2016年工作,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,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,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二是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,加强消费维权宣传,及时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;三是各级消费者委员会要加强学习,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,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,延伸消费者投诉和咨询的渠道,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,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活动当天,市工商局、市消委会成员单位以及银行、保险、通信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医院、旅游、快递、食品十大行业现场设点聆听消费者意见和建议,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,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。据统计,共派发宣传单张3万多份,现场接受消费咨询1000多人次,受理消费投诉52宗。
- 上一篇:茂名梧州两地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合作协议 2016/3/24
- 下一篇:我市出台《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〈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 2016/2/23